
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
入会申请须知
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成立于1996年10月8日,是我国首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。
协会的宗旨是:以人力资源为本,发挥协会行业服务、行业代表、行业管理、行业协调、行业自律等功能,为会员提供满意服务,维护和谋求会员及行业的合法权益,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。
一、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自愿加入本协会;
(二)拥护本协会章程;
(三)在北京地区取得人才中介或职业介绍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非经济组织。
二、申请加入本会的机构,须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 入会申请表;
(二) 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(三) 特许经营或批复许可证(复印件)
(四) 机构简介(请提供可公开版信息、公司LOGO及1-2张照片,入会后将作为素材发送于协会微信公众号,作为新会员风采展示宣传);
(五)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。
三、入会程序:
(一) 审核提交材料;
(二) 经理事会委托机构讨论通过;
(三) 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四、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 会员有审议权、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(二) 会员有权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,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协会举办的企业交流、各项研讨会、调研会、会员大会、培训等,协会推荐的由其他机构主办的各种形式的活动。活动包含免费及以会员价格收费形式,具体以活动通知为准;
(三) 会员有优先获得本协会服务的权利;
(四) 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批评和监督;
(五) 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五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 遵守协会制定的各项规则,执行协会通过的各项决议;
(二) 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及行业的社会形象;
(三) 完成协会委派的各项任务;
(四) 接受协会的咨询调查,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提供所需资料;
(五)入会信息发生变更,如公司名称、公司地址、联系人等,需及时告知协会工作人员;
(六) 按期缴纳会费。
六、会费标准:
副会长会员单位 30000 元/年
理事、副秘书长会员单位 6000 元/年(理事、副秘书长名额已满)
一般会员单位 3000 元/年
七、会费支付:
账 户 名: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
开户银行:北京银行安定门支行(369)
账 号:01090369200120105227787
八、声明
未经协会书面确认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用协会名义开展活动。
九、会员部联系人:
张言亦 010-64400288 15611195045
电子邮箱:15611195045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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